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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前锋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(改造提升)地力培肥有机肥采购项目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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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锋区 2024-12-30 109.08KB 业主: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 关联招标: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前锋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(改造提升)地力培肥有机肥采购项目中标(成交)结果公告
内容简介

企业名称(签章):四川以帷科技有限公司日期:2024年12月25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(联合体)郑重声明,根据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)的规定,本公司(联合体)参加广安市前锋区农业农村局的前锋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(改造提升)地力培肥有机肥采购项目采购活动,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。相关企业(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、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)的具体情况如下:1商品有机肥,属于工业行业;制造商为石家庄沃福沃肥业有限公司,从业人员30人,营业收入为500万元(大写:伍佰万元),资产总额为1,000万元(大写:壹仟万元),属于小型企业;以上企业,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,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,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。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如有虚假,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注:1供应商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规定,结合自身实际,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。2从业人员、营业收入、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,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、营业收入、资产总额均填0,根据提交投标(响应)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。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、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。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,无需提供此声明。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N51*095第(1)包2024-12-2517:26:02四川以帷科技有限公司2024-12-2517:26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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